益調查:你認為慈善需要立法么?
懷胎10年終獲提議
10月30日,,一經發布,便引來了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,,與17世紀英國推出世界上第一部《慈善法》相差了近400年。在這10年時間里,我國慈善事業捐贈總額而從2006年的不足100億元,發展到目前1000億元,取得了長遠發展,但在如此迅速的發展過程中,接連發生的“郭美美事件”、“李連杰壹基金被指貪污3億元善款”、“李亞鵬嫣然天使基金遭質疑”等,也為我國慈善事業蒙上了陰影,讓慈善事業在公眾心中的形象大打折扣。
慈善新規“六不得”
該《草案》規定,慈善信息公開應當真實、完整、及時,不得有虛假記載和誤導性陳述。明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私分、挪用或者侵占慈善財產。若私分慈善財產,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責。除此之外,《草案》還規定了“六不得”。即:1、政府不得攤派捐贈任務。2、不得利用捐贈宣傳煙草。3、不得強行讓志愿者服務。4、假借慈善騙財或追刑責。5、沒有資格不得公開募捐。6、公開方式認捐不得反悔。
這個世界從來不缺乏對立的聲音,對于《慈善法(草案)》亦是如此
立法讓慈善規范化
呼喚慈善立法的聲音由來已久,尤其是2008年以來,,:“隨著慈善事業的發展,在慈善領域出現許多新情況、新問題,為了激發慈善組織活力,增強全社會慈善意識,規范慈善行為,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,有必要制定一部專門的慈善法,完善慈善法律制度。”而如今《草案》的出臺,讓慈善發展更加規范化,更加有法可依。支持者們認為草案明確規定借助慈善之名騙財的行為,將可追究刑事責任,以及對公募資格的重新定義,無疑是對近些年來接二連三發生在公眾身邊的詐捐、騙捐行為最有效的打擊,亦可規范如今發展火熱的“互聯網+公益”中存在的亂象。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更是直言:“慈善法的出臺,讓我興奮無眠,它不僅會對公益慈善領域帶來積極影響,成為一個重要的里程碑,也對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。”
但并不是所有人對與《慈善法(草案)》的出臺都展現出久旱逢甘霖般的喜悅。
慈善不需立法
作為“自然大學”的發起人,馮永鋒對于該草案的一些內容顯然持反對態度,在其微博中言辭犀利的發表題為《滾蛋吧,公募權》的文章,認為公益慈善是社會之事,是公民和公眾的自由行為,它基于需求,隨時發起,隨時結束,與政府、法律沒有太大關系。如今規定只有具有公募資格才可以進行公開募集,就是對公益慈善的一種壟斷,剝奪了公眾作為公益慈善事業主人的根本權力。諸如此類的反對聲音并非僅此一家,《南方人物周刊》發表文章《四問慈善法:尋求幫助,我需要你的同意么?》,認為“法案之后,再無小善”,尋求幫助,本應是一個人最基本的權力,而《草案》規定我們只能將錢捐給具有公募資質的組織機構,阻斷了我們幫助身邊需要幫助得人的渠道。還有人認為慈善是一種基于慈心而自愿的善舉,應該盡可能減免強制措施和義務導向。慈善立法應當明確慈善的自愿性和民間性的定位,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明確政府和社會在慈善領域中的職責權限,不能因為有了詐捐、騙捐等事件,就可以將善心“圈養”起來,設立高標準的慈善組織申請門檻。對于慈善組織,公信力是其最根本的生命力,而慈善立法的最根本出發點,是要激發全社會更多的善行。
對于《慈善法(草案)》,你有怎樣的看法?《公益時報》聯合新浪公益、問卷網、鳳凰公益推出本期益調查:慈善需要立法么?(文|菅宇正)
新浪公益發表的文章
- 莫凡:為貧困山區學童爭取教育公平 2015-11-04 15:07
- 房濤:跨界轉型創新深圳慈善事業 2015-11-04 15:03
- 八位歌唱家為四川八個茶山娃義演 2015-11-03 14:34
- 本田向中國殘疾運動員捐贈碳纖維競速輪椅 2015-11-02 16:23
- 西班牙企業向希望小學微校計劃捐贈300萬元 2015-11-02 16:01
- 企業家的社會責任:合作共贏 轉型創新 2015-11-02 15:57
- 云南丘北5所村衛生室正式啟動建設 2015-11-02 15:56
- 青年環保大使與環保教育計劃支持新疆發展 2015-11-02 15:23